發(fā)布:2018-05-02 閱讀:5615次
在哪些情況下,房屋安全責任人應當及時委托房屋安全鑒定機構進行房屋安全鑒定?
1、房屋地基基礎、主體結構有明顯的下沉、開裂、變形或腐蝕等現象;
2、房屋已經超過設計使用年限,但需要繼續(xù)使用的;
3、經歷地震、臺風等自然災害,或者爆炸、火災等事故造成房屋主體結構損壞的;
4、需擴改房屋主體或者承重結構、改變房屋使用功能或者明顯加大房屋荷載的;
5、其它可能危害房屋安全需鑒定的情形。
房屋是每個家庭的重要資產,也關系著每個家庭的幸福。面對房屋安全隱患,絕對不能抱著僥幸心理,以免造成重大事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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